工程案例
CASE STUDY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几事件。 事件 1:甲方未能按时提供出全部施工场地,使 A、B 两项工作的作业时刻分别延长了 3 天和 2 天,造成这两项工作分别窝工 8 和 10 个工作日。工作 C 未受阻碍。 事件 2:在工作 D 施工时,乙方要紧施工设备显现故障,停工检修两天,造成窝工 20 个工日。 事件 3:在工作 E 施工时,由于甲方提供的某种材料不合格,造成拆除用工 30 个工作 日,机械设备闲置 3 个台班,台班单价为 300 元,材料费缺失 2 万元,因拆除重新施工使作 业时刻延长 3 天。 事件 4:在工作 F 施工时,因设计变更,造成施工时刻增加 2 天,多用人工 15 个工日,增 加其他费用 1 万元。〔25 分〕
〔1〕在上述事件中,乙方可就哪些事件提出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要求? 〔2〕该工程的实际施工天数为多少天?可得到的工期补偿为多少天?工期奖罚天数为 多少天? 〔3〕当地人工日工资单价为 35 元/工日,窝工人工费补偿标准为 20 元/工日。施工治 理费、利润等均不予补偿。那么在该工程中,乙方可得到的合理经济补偿为多少? 答案:〔1〕答:事件 1 能够提出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要求,因为施工场地提供时刻延 长属于甲方应承担的责任,而工作 A 位于关键路线 不能提出补偿要求,因为施工设备故障属于乙方承担的风险。 事件 3 能够提出费用补偿要求,因为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应由甲方承担责任。 但由此增加的作业时没有超过该项工程的总时差。 事件 4 能够提出费用和工期补偿要求,因设计变更责任在甲方;且工作 F 位于关键 路线〕答:运算原网络图,工程施工网络进度打算的关键路线为①→②→③→④→⑤→ ⑥→⑦→⑧,打算工期为 68 天,与合同工期相同,将图中各项工作的连续时刻以实际连续 时刻代替,运算网络图关键路线 天。将甲方负责的各项工作连续时刻 延长天数加到原打算中,运算出关键路线 天。因此该工程索赔工期为 5 天,工期奖罚天数为 0 天。 〔3〕答:乙方可得到合理经济补偿总额为:〔8+10〕×20+30×35+3×300+20000 +15×35+10000=32835 元
背景:某⼤型公共建筑精装修⼯程,由于⾛廊天棚处管道密集,吊顶吊杆⽆法固定,设计院的 解决⽅案是在⾛廊四周增加⾓钢来⽀撑吊顶龙⾻,然后再做吊顶饰⾯板。施⼯单位对加固⾓钢 提出⼯程费⽤索赔。
施⼯⽅索赔理由:⼀⽅⾯设计院出图了,另⼀⽅⾯⾓钢确实增加了,费⽤增加应该是顺理成章 的事情。
业主⽅反索赔理由:费⽤要不要增加要看合同约定,是否是深化设计与施⼯合同,是否进⾏了 施⼯现场踏勘是判断该案例的关键点,⽽与设计院是否出图⽆关。如果合同是深化设计与施⼯ 合同,且进⾏了施⼯现场踏勘,那么这笔费⽤是属于施⼯⽅设计深度不到位造成的,业主⽅是 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的。如果合同只是施⼯合同,施⼯⽅没有深化设计的权利和义务,只能 根据图纸和清单描述来报价(因为装饰施⼯图没有管道系统的内容),⼜如果现场踏勘时管道 ⼯程刚巧还没有施⼯完成,这样虽然进⾏了现场踏勘但对于该处吊顶的报价也是⼀个空⽩,有 经验的承包商可能会提出疑问,但⼤多数还是不做判别按清单描述来报价,这样后期引起的索 赔争议则看双⽅的协商结果,或者业主⽅买单,或者按⼀定的责任⽐例分摊。
背景:建筑⼯程⼯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规定:⼟⽅按设计图⽰尺⼨以基础垫层底⾯ 积乘以挖⼟深度计算,施⼯⽅报价时按清单⼯程量乘以⼀定的系数计算得出⼟⽅的综合单价。
施⼯⽅索赔理由:施⼯报价的⼟⽅⼯程量与现场实际⼟⽅⼯程量相差较⼤,要求按实际施⼯的 施⼯⽅案进⾏⼟⽅⼯程量结算。
业主⽅反索赔的理由:投标报价时基础、沟(槽)等⼟⽅的挖、填、运,除按⼯程量清单提供 的⼯程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外,还应按施⼯组织设计提供实际的⼟⽅量(施⼯组织设计中应当列 明⼟⽅计算式及⼟⽅量)进⾏计算和报价。如果投标⼈未按施⼯组织设计提供实际⼟⽅量,或 者提供的实际⼟⽅量严重不符,且回标分析时按该项的有效标中最⾼报价予以修正后仍中标 者,中标后原投标综合单价作为合同单价。故该索赔案例可以视为投标报价的不平衡报价或让 利,索赔不成⽴。
1、因砼搅拌运输车辆进行限行、限载、限速导致信息价的涨价幅度低于市场价的涨
1.1 受产能严控、环保严控等影响,导致建筑工程砂、石材料供应高度紧张,使得使
用砂、石原材料的预拌混凝土市场价格也上涨,砼供应商发涨价函要求砼涨价,市场价具
由上表可知,因环保督查原因,使得市场价格波动,供应商要求加价,造成我司采购 成本增加,产生亏损。因此特向贵司申请补偿市场价涨幅部分的金额,即*月份在原调差 基础上每立方补 57.78 元,*月份每立方补 20.73 元,*月每立方补 29.73 元,*月份每立 方补 39.85 元。
1.2 当地开展对泥头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并逐步更新传统泥头车,当 地对砼搅拌车进行限行、限载、限速,由原来每车可运载 12m3 砼,限载后只能运载 4m3 砼, 造成**年*月份砼市场价大幅度上涨。砼供应商发函于**年*月在*月份的涨价基础上再上 涨 150 元。具体市场价涨价情况如下:
由上表可知,因地区对砼搅拌运输车辆进行限行、限载、限速,使得市场价格波动, 供应商要求加价,造成我司采购成本增加,产生亏损。因此特向贵司申请补偿市场价涨幅 部分的金额,即*月份在原调差基础上每立方补 116.51 元,*月份每立方补 116.51 元,** 年*月每立方补 122.07 元,*月份每立方补 127.04 元,*月份每立方补 135.89 元。
1例:某土方工程,承包商在合同标明有松软石的地方没有遇到松软石,因而工期提前一个月。但在合同另一未标明有坚石的地方遇到坚石致使工程延期6个月,从而导致其他工作推延至雨季进行,影响工期2个月,工程进行过程中,因为承包商租赁的机械出现问题,导致工期延误,影响了业主的其他工程,后来业主又要求删减土方3万方。
索赔——概念发生的原因——索赔产生成因和分类怎样索赔——索赔的程序和方法要索赔哪些内容——费用的计算业主可以向承包商索赔吗?——反索赔另:非施工方的原因出现的问题,施工方自己承担吗?
索赔的基本概念索赔是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作为合同中合法的权利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受到损失,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这一赔偿要求可以是费用补偿或时间延长。索赔承包商业主☆反索赔业主承包商合同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对等。如一方不履行合同中要求的某些义务就构成了违约行为,另一方即可要求补偿,我们可以将索赔看作一种维权要求补偿的行为,而不是处罚。
2某深基坑土石方开挖过程中,大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大明公司)在合同标明有松软石的地方没有遇到松软石,因此工期提前2个月。但在合同中另一未标明有坚硬岩石的地方遇到更多的坚硬岩石,开挖工作变得更加困难,工期因此拖延了3个月。由于工期拖延,使得施工不得不在雨季进行,又影响工期2个月。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叫张三。为此承包商于2005年7月10日提出索赔。
(1)答;该项施工索赔成立,因为施工中在合同未标明有坚硬岩石的地方遇到更多的坚硬岩石,属于施工现场的施工条件与原来的勘察有很大差异,属于业主的责任范围。
大型复杂国际工程索赔案例分析 一、案例背景 在位于南美洲某国的一项总承包工程(本文简称案例工 程)中,承包商负责为业主设计、采购和建造一座日产 840 吨原糖的现代化糖厂。项目中标合同金额为 1.1 亿美元。业 主聘请了一家国外咨询公司担任工程师,代表其策划和管理 工程。 (一)工程招投标 工程师在招标文件中设计了一份工程量清单,并在清单 中列出了现场土建和安装工程每项作业的预估工程量,要求 投标人据此进行报价。同时,招标文件中还给出了各种设计 技术参数和一份由当地公司编制的工程现场地质勘察报告, 并特别注明承包商自行负责该地质勘察报告的解释和准确 性。 在发标后,工程师在一份标书澄清函中进一步澄清上述 工程量清单和相应的施工规范是依据其在南非一个类似糖 厂工程的工程量清单改编而成,而非案例工程的土建和安装 设计图纸。工程师还特别指出清单中的工程量仅为预估值, 付款以实际工程量为基础,实际工程量由承包商测量经工程 师认可,并以工程量清单中的价格或以工程师根据合同条款 定价来进行估价。
[分析]承包商在投标阶段并没有类似糖厂工程的实施 经历,在还没有设计图纸的条件下,根本无法复核工程师预 估工程量的准确性。而且,由于案例工程地处遥远的南美洲, 承包商也只能在标前现场考察时对现场地面情况进行目测, 而不能就地质勘察报告的内容进行详细调查。然而为了获得 工程,承包商最后还是依据工程师预估的工程量,结合自己 公司的以往施工经验,对工程量清单理行了报价。
(二)工程合同 中标后,承包商又与工程师进行了艰苦的合同谈判,将 包括工程量清单、地质勘察报告、施工规范在内的大部分招、 投标文件内容直接编入合同,并最终签订了由以下四中分内 容组成的总承包合同: 第一部分:合同条件(ConditionsofContract),该条 件以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1999 年出版的《生产 设备和设计建造合同条件》(简称 FIDIC 黄皮书)为通用条 件,辅以由工程师起草、经合同双方谈判修改的特殊条件。 涉及工程量变化的条款修改内容为:①设置第 21 款[测量和 估价]:内容套用与 FIDIC 黄皮书同系列的《施工合同条件》 (文中简称 FIDIC 红皮书)第 12 款[测量和估价]的规定, 但删除了 FIDIC 红皮书第 12.3 款[估价]中的(a)项关于工 程量变化超过 10%需要制定新单价的内容;②修改第 13.1 款 [变更权]:在保持 FIDIC 黄皮书第 13.1 款[变更权]的规定, 以适用于案例工程的设备和服务(包括培训、技服和试车)
某工程工程的原施工进度双代号网络方案如图 7-6 所示,该 工程总工期为 18 个月。在上述网络方案中,工作 C、F、J 三项 工作均为土方工程,土方工程量分别为 7 000m³、10 000m³、6 000m ³共计 23 000m³,土方单价为 17 元/m³。 合同中规定,土方工 程量增加超出原估算工程量的 15%时,新的土方单价可从原来的 17 元/m³调整到 15 元/m³。 在工程按方案进行 4 个月后〔已完 成 A、B 两项工作的施工〕,业主提出增加一项新的土方工程 N, 该项工作要求在 F 工作结束以后开始,并在 G 工作开始前完成, 以保证 G 工作在 E 工作和 N 工作完成后开始施工,根据承包商提 出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复,该项 N 工作的土方工程量约为 9 000m³,施工时间需要 3 个月。
图 7-6 施工进度方案图〔单位:月〕 根据施工方案安排 C,F,J 工作和新增加的土方工程 N 使用同 一台挖土机先后施工,先承包人提出由于增加土方工程 N 后,是 租用的挖土机增加了闲置时间,要求补偿挖土机的闲置费用〔每